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的规定,报名参加合同制书记员考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考试,现将资格审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29日(周三)上午9:00-11:30,考生应于上述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视为放弃。
二、资格审查地点:饶平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地址:饶平县黄冈镇黄冈大道龙眼城路段县电信大楼东侧)
三、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审查,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当现场提供本人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当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交填写好的《饶平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它材料提交原件。
四、注意事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报考者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考试。
联系单位:饶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68-7811043
饶平县新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饶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27日